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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自愿给小三的钱可以要回来吗?怎么要回来?于律师帮你解决问题

发布者:于祝律师 时间:2024年03月15日 103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翠花儿与被告小三、第三人李四赠与合同纠纷

案件经过:翠花儿与第三人李四系夫妻,2012年登记结婚。翠花儿与第三人李四婚前婚后未对二人财产作特殊协议约定,婚后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第三人李四于2020年12月至2022年6月期间,多次转账给被告小三,合计金额为362,108.5元。在翠花儿与第三人李四婚姻存续期间,第三人李四在翠花儿未知的情况下擅自将大量资金用于非日常生活需要,赠与给被告小三,严重侵犯了翠花儿的财产权益。翠花儿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受到侵害,为维护翠花儿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

律师代理意见:第三人李四在与翠花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被告小三存在不正当交往关系,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被告小三,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原则,应当认定为无效。被告小三由此取得第三人李四赠与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在本案中,第三人李四通过微信给被告小三转账共计362,108.5元,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夫妻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外,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翠花儿有权基于财产共有权人身份要求被告小三返还第三人李四的赠与财产,故翠花儿要求被告小三返还第三人李四赠与的362,108.5元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判决结果:一、确认第三人李四于2020年12月至2022年6月期间通过微信给被告小三赠与362,108.5元的行为无效;

二、限被告小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翠花儿返还362,10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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